我国《民法典》规定了三种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:
1、无行为能力人、限制行为能力人;
2、继承人、受遗赠人;
3、与继承人、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。
代书遗嘱的见证人,如果是亲戚,要判断这些亲戚是否有《民法典》规定的不能作为见证人以外的人,若有两人不在《民法典》规定的见证人约束范围之内,则该遗嘱有效,否则无效。因为我国《民法典》规定,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:“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由其中一人代书,注明年、月、日,并由代书人、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。